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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训练工作意见及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5日]

为加强学校体育训练管理,推进体育训练竞赛工作的发展,提高训练水平,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体育人才的培养和竞技水平的提高,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现对体育训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和奖励办法:

一、体育项目分工

: 邵兴国、袁静妹

: 刘晓明、周晓成

泳: 邵兴国、周晓成

冬季三项:全体体育老师(4人)

二、任务:

总任务:

昆山市综合团体总分中游水平。

各组任务:

1、田径:昆山市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中游水平。

2、男篮:力争片出线。

3、冬季三项:昆山市前24

4、游泳:昆山市前24

三、训练

坚持常年训练与利用寒暑假训练相结合。各组的训练做到有计划,并做好训练考勤记录及训练记载。

四、考核

学校成立体育考核组负责对各组训练进行定期不定期考核和测试,作为发放训练补贴的依据之一。

五、奖励

1、田径运动会:

获市20名,奖励每人800元。20名以下只发训练费;19名~11名,每进一名每人加奖100元;101名,每进一名每人加奖200元。

2、冬季三项竞赛:

奖励参照田径队(按2个教练计发),名次以24名为基准。但训练费不可兼得。

3、篮球赛:

篮球队片出线:奖励每人800元,不出线只发训练费;篮球队片出线参加市比赛获得市64名,每进一名每人加奖300元。获得市31名,每进一名每人加奖500元。

4、游泳比赛:

参照田径队奖励办法。

六、训练补贴

1、平时训练每小时10元,寒暑假训练每小时15元。(每天按2小时计算)

2、平时训练认真做好记载工作,每月汇总一次。

七、体育教师服装费

按有关规定,每位教练员每年发放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