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 山 市 石 牌 中 心 小 学 校
教 职 工 绩 效 考 核 实 施 方 案
(讨论稿)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苏教人〔2009〕24号)、《昆山市义务教育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考核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其中学校领导(校长)由昆山市教育局负责绩效考核和发放。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考核过程及报酬分配力求科学合理,并适度拉开差距。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四、实施程序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有校级领导、工会主席、人事秘书、各科室负责人和教代会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教师绩效考核方案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并报昆山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以学期为单位,做到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和互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采用分条线“每月、每学期考核,年度汇总兑现”的方法进行。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于每学期结束后10天内完成对每位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工作,计算出每位教职工的分项绩效考核得分或金额。每次绩效考核结果向全体教职工公示。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视情况减发其基础性绩效工资、班主任津贴。减发部分从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或下一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除。绩效考核“不合格”或没有结果等次的,不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4.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等次为“不合格”者需参加转岗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期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下年度不得申报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次连续二年“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转岗或解聘。
5.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或学校主管部门申诉。申诉期间原定结果不变。如果绩效考核违反规定程序、存在打击报复行为等,影响考核结果的,应当重新考核,变更考核结果。
6.教职工因公执行支教、挂职锻炼或其他特殊任务,应参加所在单位绩效考核或年度考核,由学校对考核结果予以确认。
7.教职工由于工作原因,当年度曾在其它单位工作的,由原单位出具绩效考核证明,并列入学校对该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内容。
五、考核项目
根据上级核定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和指导性意见,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提取班主任津贴专项考核基金,提取教育局规定金额交教育局作为校长考核统筹基金,提取教育局规定行政管理岗位考核经费。其余经费作为教师职工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经费,按师德考核15%,考勤10%,工作量30%,教学过程考核25%,教学成果15%,其它5%(体育奖,班容量奖、加班费、代课金等)。如各类考核用不完计划数, 剩余部分则按照每位教职工平均发放到人。每学期考核结算后,年终发放。具体分配如下:
(一)师德考核(15%)
1.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本校所有履行小学教师职责的在职在岗人员。(在编在岗工勤人员参照教师)
2.考核等次评定
师德考核采用百分制,分为四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等、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师德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⑴在教育过程中,有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言行的;
⑵在备课上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组织考试、课外活动等教学环节和其他教育环节敷衍塞责,造成责任事故的;
⑶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后果的;
⑷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学辅导材料或其他商品,造成不良影响的;
⑸利用职权,索取、收受学生与家长财物的;
⑹违反规定热衷有偿家教,或组织动员学生参加各类文化课补习班并从中获利的;
⑺其他违反社会公德、严重影响教师形象的。
3.考核内容
⑴爱国守法(15分)
⑵爱岗敬业(15分)
⑶关爱学生(20分)
⑷教书育人(20分)
⑸为人师表(15分)
⑹终身学习(15分)
具体内容见昆山市教育局昆教【2009】138号文件。
4.考核方法
参照昆山市教育局昆教【2009】138号文件。
5.考核奖发放标准:
⑴考核良好以上得师德考核奖100%。
⑵被评为师德师风先进个人的嘉奖200元。
⑶考核合格扣200元。
⑷考核不合格不得师德考核奖。
(二)出勤考核(10%)
A基本要求
1遵守劳动纪律,无迟到、早退现象,有事有病要事先请假,手续齐全,一天至内向分管校长请假,2天以上(含2天)向校长请假,事假不得超过3天,特殊情况须报批。
2因公或因私中途离校须办理出门手续,由门卫保安记载备查。
3因公出差、开会、培训、进修等有校长室统一安排。
4上班时间保持办公室安静,不高谈阔论,不串岗闲聊,不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不吃零食,工作期间不利用电脑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5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卫生,办公室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6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B考核细则:
1.一月内病、事假累计不超过2天,病假每天扣20元,事假每天扣25元;请假超过2天,则病假每天扣40元,事假每天扣50元;连续病假超过7天的,第8~15天每天扣20元,第16天起每天扣10元。
2.未经同意的迟到、早退、中途因私离校,未满1小时,每次扣发20元。
3.经学校领导同意的迟到、早退和中途离校(未满1小时),一月中累计不超过5次的每次扣2元,6~9次的每次扣发4元,第10次起每次扣10元,若迟到、早退、中途因私离校需请人代课的则每节课再扣3元。
4.旷职半天,扣发岗位考核奖100元,旷职一天,扣发岗位考核奖200元。
5.经同意的迟到、早退或中途离校超过两个小时,但不满半天,视作半天请假,未经同意的迟到、早退或中途离校超过两个小时,但不满半天,视作半天旷职。
6.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或其他工作会议(含集体升旗仪式),一次扣发20元。
7.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工作秩序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先停职再处理。
8.长病假按《昆山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细则》执行。其中因长期病假产生扣发绩效工资岗位津贴(70%),造成奖励性绩效工资(30%)少拨部分由本人承担,不再执行此方案中的病事假处理办法。(如不能按规定参加考核则只发慰问金)
9.如遇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三)工作量考核(30%)
(1)任课教师课时量
周课时量:周实际课时数(节)×学科系数×年级系数
A学科系数为:
语文 1.4 平行班 1.3
数学 1.4 平行班 1.3
英语 1.35 平行班 1.25
一二英语 1.1 平行班 1
考核科 1
课外活动、自习 0.5
B 语数英年级系数为:
六 年级 1.2
其他年级 1.1
(2)非教学人员完成学校下达的工作任务视为满工作量;
(3)行政领导达下列任务视为满工作量工作量
校长:考核科2节
副校长:考核科6节
中层正职:主课一班或考核科8节
中层副职:主课二班或考核科12节
(4)其他兼职工作量
教研组组长每周补贴1标准分
办公室室长每周补贴0.5标准分
广播、电视播放、网站建设、电脑维护每周补贴4标准分
卫生室人员每周补贴4标准分
专用教室管理员每周补贴0.5标准分;体育器材管理员、实验室管理员、微机室管理员每室补贴1标准分
(5)班容量工作量在其他部分考核
注:教师男满58岁、女满53岁的仍担任主课每周补贴2标准分,临近退休一年学校适当照顾工作视为满工作量。
(6)工作量得分计算: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各个岗位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学期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考核课时量×一学期上课周数
教职工工作量金额=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量部分÷教职工学期工作量总分×教职工学期工作量得分
(四)教学过程考核(25%)
A教学六认真考核(20%)
根据教学六认真考核细则,每学期总分达90以上的得优秀,每学期奖励2200.00元,总分达80~89的得良好,奖励2000.00元,总分达60~79的得合格,奖励1800.00元,六认真考核不合格者没有奖励。
㈠备课:(20分)
1.备课量足,有一定的提前量;
2.准确把握教材的重难点,科学合理地制定教学目标;
3.有自己教学设计意图,有教法及学法设计,有练习设计和板书设计;
4.有教后小记(3年以内教龄的教师要100字以上);
5.备课、上课时间有记录等,备课字迹做到工整。
㈡上课:(30分)
1.按课表认真上好每一堂课,课前做好精心准备,预备铃响进教室,不随意拖堂;2.上课时不擅离课堂,不做与学科无关的事,不坐着上课,不接听手机;体育老师
上课要穿运动服;
3.按规定上好研讨课、实验课、公开课等;
4.到专用教室上课的班级,任课老师要到教学楼大厅接送学生,维持好班级的秩序;
5.常态课要达到良好水平(以随堂听课、检查为依据)。
㈢作业布置批改:(20分)
1.按学校下发的作业批改要求进行批改,作业适量,难度适当;
2.批改及时、认真,做到“堂堂清、天天清、周周清、月月清”;
3.作文有一定数量的眉批,总评字数不少于三行,批改的字迹要工整、规范;
4.《天天练》和《补充习题》上重复的题目可以选择性做,其它题目要求全部做、全部批;
5.回家作业要适量,一二年级不留回家作业,三四年级不超过半小时,五六年级不超过1小时。
㈣认真组织辅导:(10分)
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面导;对优等生进行分别指点,并且做好培优补差辅导的记载工作;对有智力障碍、心理障碍的学生不歧视、讽刺在学习生活上给予更多的关心。
㈤认真组织考核:(10分)
同年级同学科老师相互合作,做好平时检测工作,认真组织考试,认真批改、作好试卷分析、学生成绩记载。配合教导处做好抽测,批改、分析工作,期末做好考核工作,考核科目的教师期末要上交一个班的试卷
㈥认真组织学生开展课外活动:(10分)
活动有计划,每次活动有内容、有过程、有小结,活动情况有记载,确保活动质量。
B校本教研的考核(2%)
奖励计算办法:用总金额除以总得分乘以个人得分。
1.乐于承担学校教研组、年级组等各类公开教学活动,并且准备好课堂教学设计(教案)和说课稿(用A4纸打印);(3分)
2.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听课、评课活动,评课时做到积极发言,填写好课堂教学评价表;(3分)
3.不无故迟到、早退和缺席,有事必须向教研组长请假, 凡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的一次降一等第,二次以上视作不合格(以教研活动签到为考核依据);(2分)
4.随堂听课一学期不少于8节,青年教师不少于20节,中层领导不少于15节(教研活动、外出听课除外,以听课笔记为考核依据)。(2分)
C.教学科研的考核(1.5%)
奖励计算办法:用总金额除以总得分乘以个人得分。
1、每两周应完成1篇有一定质量的教科理论学习笔记(5分),
2、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科研理论培训(3分),
3.承担校级个人微型课题,并写好计划、总结的(2分),
D教学技术的考核(1.5%)
奖励计算办法:用总金额除以总得分乘以个人得分
1.35周岁以下教师应在教育在线、昆教博客、石小博客等上传有关教育教学类文章、随笔、教学反思等每学期不少于10篇,其余老师可交书面材料。视字数而定(一般不少于500字)每篇0.5分;(5分)
2. 35周岁以下教师每学期完成一定质量的课件4个,其中一个需达市级参赛水平(3个各为1分,1个2分);35周岁以上的教师视为完成任务,(5分)
(五)教育成果考核(15%)(考核依据为文件和奖状)
A学科质量奖励考核8%
1、质量奖基本要求
语文、数学的及格率指标为95%;英语三~六年级及格率指标为95%。优秀率最低指标为一、二年级语文65%,数学65%;三、四年级语文30%,数学40%,英语30%;五、六年级语文30%,数学40%,英语30%。
2、考核方法
①语、数、英学科及格率、优秀率完成指标的奖励1600.00元;低年级语、数及格率95%以上,优秀率达85%(含85%)以上,中高年级语、数、英及格率95%以上、优秀率达50%以上(含50%)的奖励1800.00元;如语、数、英学科及格率、优秀率中有一项未完成指标的:奖励办法用实际及格率除以95%再乘以700.00元,优秀率用实际优秀率除以30%或40%再乘以700.00元;如及格率、优秀率两项都未完成指标的,奖励计算方法为:及格率用实际及格率除以95%再乘以700.00元,优秀率用实际优秀率除以30%或40%再乘以700.00元
②考核科目的老师以教学六认真工作考核为依据,优秀的奖励1600.00元,良好的奖励1400.00元,合格的奖励1200.00元。
③任教毕业班语、数、英学科的老师在上面各项奖励的基础上再奖励500.00元。
④如因试卷原因,造成该年级单科及格率、优秀率未达标,有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B其他(7%)
1.论文考核
(1)评比
级别 |
三等奖 |
二等奖 |
一等奖 |
校级 |
0.5 |
0.8 |
1 |
片级 |
1 |
1.2 |
1.5 |
昆山市级 |
2 |
2.5 |
3 |
苏州市级 |
3 |
4 |
5 |
江苏省、国家级 |
5 |
6 |
7 |
(2)发表
级别 |
校刊 |
昆山市 |
苏州市 |
江苏省 |
国家级 |
奖励 |
1 |
3 |
8 |
10 |
12 |
说明:
(1)达教育局综合考评教师论文发表或获奖满分标准*(男教师50周岁、女教师45周岁以上者每学期上交一篇教学论文即算达标),得基本分15分;奖励1000元;未完成论文分值的则在基本分中扣除。
*教师学年达标的论文分值分别为:教坛新秀2分、教学能手3分、昆山市学科、学术带头人4分、其余教师1分;论文分值计算标准为:论文在省、苏州、昆山教育期刊上发表的,分别记为2、1.5、1分;论文、教学设计在省、苏州、昆山评比中获奖的,分别记为1.5、1、0.5分。
(2)表中所述论文评比、发表的奖励是指完成标准之外的论文;
(3)报刊、电台投稿录用每篇0.5分;
(4)教案、案例评析等发表或评比与论文相比下降一个档次;
(5)发表的文章必须是教育教学论文,必须是正规渠道;
(6)同一篇论文不可兼得,按最高档次奖励;
(7)论文等发表、评审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若因学校需要,则发生的费用由学校承担,另加考核分1分。
2.公开课考核分数
级别 |
教研组 |
校级 |
片级 |
昆山市 |
苏州市 |
分值 |
0.5 |
1 |
1.5 |
3 |
5 |
3、会教、基本功等竞赛考核分数
级别 |
三等奖 |
二等奖 |
一等奖 |
校级 |
0.5 |
1 |
1.5 |
片级 |
1.5 |
2 |
3 |
昆山市级 |
3 |
4 |
5 |
苏州市级 |
5 |
6 |
7 |
江苏省 |
7 |
8 |
9 |
国家级 |
9 |
10 |
11 |
说明:(1)同一次竞赛得最高奖项;
(2)公开课与会教同一课的不兼得,得较高奖额;
(3)如无初赛,直接比赛,降一等次。
4.课题研究考核分数(通过结题验收,课题组个人奖励)
级别 |
校级 |
昆山市级 |
苏州市级 |
省级 |
国家级 |
分值 |
3 |
5 |
8 |
10 |
15 |
5.文艺汇演考核分(若聘请外来老师指导,则减半奖励。)
级别 |
三等奖 |
二等奖 |
一等奖 |
奖金(元) |
500 |
800 |
1000 |
6.辅导奖考核分
(1)集体奖
级别 |
三等奖 |
二等奖 |
一等奖 |
校级 |
0.3 |
0.5 |
1 |
片级 |
0.5 |
1 |
2 |
昆山市级 |
2 |
2.5 |
3 |
苏州市级 |
2.5 |
3 |
3.5 |
江苏省级 |
3 |
3.5 |
4 |
(2)个人奖:以学生获奖人次计算
级别 |
三等奖 |
二等奖 |
一等奖 |
昆山市级 |
1 |
1.5 |
2 |
苏州市级 |
1.5 |
2 |
2.5 |
江苏省级 |
2 |
2.5 |
3 |
(3)辅导学生发表文章
级别 |
校刊 |
昆山市 |
苏州市 |
江苏省、国家级 |
奖励 |
0.5 |
1 |
1.5 |
2 |
说明:①既有集体奖,又有个人奖的分别计算,得较大奖励;
②科技创新、书法作品、春蕾杯作文类的竞赛除外,由考核小组商定。
注:1教育学会类的各类评比、竞赛、荣誉减半计算;
2.如果上级出台新的文件精神,按照上级文件执行;未尽事宜,视活动参与难易程度,由考核小组商定。
3.计算方法:(奖励性绩效工资教学成果部分的7%-基本奖)÷教师考核总得分×个人考核得分。(个人得分每分对应金额最大为50元)如有余额平均分配。
六、其他(5%)
1.体育奖:见附件三
2.班容量奖
(1)中心校每班以45人为核算标准,46~50人每超1人奖10元,51~55人每超1人奖20元,56~60人每超1人奖30元,61人以上每超1人奖40元;任语数英三门学科教师以一个班为计算单位,超1人算1人;其他任课教师班容量计算如下:任教班级学生总人数除以班级数(平均班容量),奖金则按上述办法减半发放。
(2)幼儿园小班以30人为核算标准,中班以35人为核算标准,大班以40人为核算标准,班容量超出规定人数的每超1人奖励15元,保育员奖金减半发放。
3.加班费
凡因条线工作需要产生加班不计发加班费;因学校遇到临时急需完成的任务,需组织人员加班的按每8小时发加班费50元。值班每天发加班费节日50元、寒暑假30元。
4.代课金
代课每节按3元计发。
5.六年级质量奖励
(1)担任六年级最后一学期语数英学科的教师,在教育局组织的教学质量统测中,合格率、优秀率达市局规定指标者给予嘉奖1000元。(合格率500,优秀率500,分项奖励)
(2)语数英三科总平均分超市平均分每1分每人奖50元。
6.其他未确定项目有考核组视情况而定。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⑴本考核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报教育局批准后生效。从2009年1 月1日开始执行。
⑵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结果揭晓后,要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
⑶学校成立教职工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3-13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⑷学校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八、行政人员考核
考核工作由校长室和教代会负责。每学期末进行考核和民主测评。考核细则见《行政人员考核办法》附件五。
九、兑现办法
每学期末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对每位教职工进行考核,根据上级核定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于次年初兑现经考核后的各项奖励性绩效工资。各部分若有剩余资金则平均奖励给教师。
十、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1.教职工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胡雪源
副组长:钱建新 张全英
组 员:王振兴 徐森林 王惠康 蒋建春 李惠龙
周永华 毛杏英 陆晓媚 蔡援伦 陶惠元
职 责:负责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具体分工由组长安排。
2.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小组名单
组 长:钱建新
副组长:王惠康 张全英
组 员:毛杏英 许文琴 徐森林
职 责:负责教育教学过程奖、工作量奖、出勤奖的考核,具体分工由组长安排。
3.教师教科及教技工作考核小组名单
组 长:钱建新
组 员:蒋建春 徐森林 邹彩霞
职 责:负责科研及教技奖的考核,具体分工由组长安排。
4.教师师德、班主任工作考核小组名单
组 长: 钱建新
副组长:王振兴
组 员:李惠龙 张全英 许文琴 毛杏英 毛利平 金婉琴
职 责:负责师德奖和班主任考核,具体分工由组长安排。
5.教师教学成果考核小组名单
组 长:钱建新
组 员:王惠康 蒋建春 徐森林 杨志英
职 责:负责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考核,具体分工由组长安排。
6.后勤人员考核小组名单
组 长:钱建新
组 员:徐森林 周永华 蔡援伦
职 责:负责后勤人员的考核,具体分工由组长安排。
十一、本考核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十二、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试行。